今天去看了一個好展覽--普立茲新聞攝影展, 今年是70年的紀念大展,
自從2000年開始在紐約公開首展以來, 第一次在台北及高雄展出,
所以當然是一個不容錯過的好展.
但限於此展覽是禁止攝影的, 所以無法提供展出作品照片供參考.
展出的普立茲得獎作品,從1942年開始有記錄作品直到2012年,共累積了有70年歷史的精彩記錄。
展覽一開始,牆上就出現一段吸引人的文字--
這些攝影記者見證了人類歷史的發展,更是彰顯圖像力量永垂不朽的代言人。
攝影記者是說故事的人,以一幀靜態的影像呈現重大歷史時刻,讓時間停止運行。
過去贏得普立茲獎的攝影記者記錄了無數歷史時刻,讓世人永難忘懷…..。
攝影記者必須親赴事件現場,出生入死記錄歷史。
他們把握每一個機會,讓世人看到戰爭與天災中的殘酷、恐怖與英雄事跡,同時也呈現人類的勇氣與勝利。
----美國新聞博物館執行長 詹姆士.達夫 James C. Duff
令人彷彿走入時光隧道倒回到70年前,由一幅幅黑白照片開始,直到近年的彩色照片。
像是走過世界各地,歷經各時代的大小事,大到戰爭小到火災事件,民俗傳統。
有如身歷其境一般的感受,有震攝,有感動,有難過,有喜悅,有悲傷。
由影像記錄者借由畫面讓我們深切感受及了解這世界有什麼事在各角落發生。
感謝影像工作者身歷其境的付出努力傳達並留存記錄。
看完這個展覽,讓我思考到一些事。要當一個優秀的影像記錄者,
*必須長時間耐心等候,也可能必須承受極高的安全風險,出生入死;
或是必須承受孤獨,獨立作業,實屬辛苦的工作者之一。
*必須維持公平客觀的立場,才能真實的記錄事件。
*也許事件發生現場令人感到不安,或是不忍,影像記錄者要如何克服一般人都會有的內心感受,
而去真實的記錄影像;而影像要捕捉到什麼尺度如何拿捏?
*當處於緊急事件當中,明明看到當事人正在生死一瞬間時,是該記錄先?還是該救急先?還是只當個旁觀記錄者?
會引發這個想法,是因為看到其中一幅照片,有位記者就是無法承受被指責為何只記錄而沒有伸出援手,而自責結束自己的生命。
看完國際性的得奬新聞照片,再回想國內的媒體新聞照,
雖然都是用照片說故事,
但我們平常見到的新聞照片,有幾幅是能夠真實傳達故事或抓住情感流露的瞬間?
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謹提供官方公告展覽訊息以便參考。
住在台北的朋友可以把握最後一個月的展出時間去感受一下事件發生瞬間的悸動唷!保證精彩!
瞬間的永恆─普立茲新聞攝影獎70年大展
Capture the Moment-The Pulitzer Prize Photographs
活動日期:2013-1-18~2013-4-17
展演時間:周一至周五 10:00~18:00
周六及周日 09:00~18:00 ,最後進場時間17:30
活動地點:華山1914文創園區中四B館
FB粉絲頁:http://www.facebook.com/PulitzerTW (搜尋:普立茲70)
票價資訊:個人票: 220元
團體票:180元 (大宗購票30張以上,65歲以上長者,現場憑證件購買,僅限展場現場購票)

